关于2016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续保的通知
各位同学:
即日起办理2016年度大学生个人医疗保险续保业务(2016年度医保待遇享受期是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主要包括:原2012级本科、原2013级硕士因各种原因(如休学、保留学籍等)现降级的学生;原2013级硕士现硕转博的学生;所有年级在读博士以及其他类学生(如之前弃保或未参保等)。
请各位需要续保的同学尽快到本班班长处填报《2016年度大学生续保个人信息录入表》,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6日。如因或个人原因未按时上报并缴费而影响参保,责任自负。
附件1:2016年度大学生续保个人信息录入表
附件2::大学生续保个人信息录入表填写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