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陕西省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工作的通知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于4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西大楼三区104,电子版申请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xlduan@xidian.edu.cn
各学院、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各位博士后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84号),现就2018年度陕西省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积极准备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18年3月30日—4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必须是2018年3月30日前进站并完成开题报告的统招统分博士后(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职博士后)、具有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非在职)或外籍人员。
2.按国家规定的在站时间(2年)计,从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出站者不能申报。
三、资助标准
1.统招统分博士后(含非本单位已办理辞职手续的在职博士后),由省财政每人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具有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非在职)或外籍人员,由省财政每人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助;
2.上述人员在站期间补助不超过两年。
四、申报程序
1.从今年开始,凡首次申请陕西省博士后生活资助人员,可一次性申请2个年度(2018年、2019年)的生活资助,资金到位后由设站单位分年度支付。
2.个人填写《陕西省博士后人员生活资助申请表》(附件1)并于4月10日前提交至流动站所在学院。
3.流动站所在学院审核后,填写《各类申请汇总表》(附件2),经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13日前报送至人才招聘科(一式两份、含申请表电子版),电子版汇总后以学院命名并发送至postdoc@xidian.edu.cn。附送材料如下:
(1)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复印件)。
(2)留学博士需提供我驻外领(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提供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复印件;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需要提交该证件复印件;外籍人员需提交外籍护照或专家证复印件。
(3)辞职(辞聘)人员需提供原人事部门同意辞职(辞聘)的证明。
五、联系方式
南校区办公楼411-人事处人才招聘科
联系人:李 攀
联系电话:818917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