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强军计划研究生缴纳学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2015〕4号)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向“强军计划”研究生收取学费。
经核查,我校2014级“强军计划”研究生还未缴纳2014~2015学年度学费,请及时通知并督促其缴纳学费。相关事宜如下:
一、学费标准:0.8万元/学年
二、缴费时间:2015年4月20日前
三、缴费方式
研究生本人持银行卡至计划财务处收费大厅办理。
计划财务处收费时间如下:
北校区:每周二、周五 8:00-12:00 14:00-17:30
南校区:每周一、周三、周四 8:30-12:00 14:30-17:30
四、注意事项
1.“强军计划”研究生及时缴纳学费后,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奖助金待遇;
2.未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的研究生,请尽快前往中国银行融鑫路支行(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一层)办理,此卡用于研究生缴纳学费以及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
3.已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的研究生,请于4月20日前登陆研究生系统(http://yjsxt.xidian.edu.cn),在“资助”模块的“个人账户信息”处维护自己的银行卡号,以便于奖助学金的及时准确发放。
4.未按期缴费的研究生,学校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学籍注册。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