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缴纳2013-2014学年度培养费的通知
2013-2014学年度培养费缴纳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1、2011级及以前研究生通过自助缴费机或至财务处刷卡缴纳培养费。为保证学生缴费方便快捷和资金安全,请缴费的同学使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刷卡缴费(各银行卡均不收取手续费)。
请2012级研究生将培养费于11月3日前全额存入学校用于发放奖助金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中,11月4日学校将委托中国银行进行批扣处理。
2、学校将于11月5日上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批扣成功数据(http://gr.xidian.edu.cn/),未被成功扣费的同学请到自助缴费机或财务处刷卡缴费(各银行卡均不收取手续费)。
缴费时间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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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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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大学生浴室旁自助缴费机 |
11月4日-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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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财务处 |
11月4日-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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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财务处 |
11月6日-11月7日 |
二、缴费标准
按照学校规定,研究生的培养费按照以下标准收取:
1、获得国家奖学金、任意等级奖助金的博士研究生不需额外缴纳培养费;
2、获得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助金的硕士研究生不需额外缴纳培养费;
3、获得二等奖助金的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半额培养费;
4、其它博士、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全额培养费;
5、缴纳住宿费事项请咨询财务处。
三、注意事项
1、已经提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研究生,可暂缓缴纳培养费,待助学贷款批复后,由财务处统一核算清缴;
2、已获批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若贷款未到校,可暂缓缴纳培养费,待贷款到校后,由财务处统一核算清缴;
3、缴费工作结束后,财务处会将缴费发票统一发往各学院,届时将由学院通知各位研究生领取;
4、对于在本学年度研究生培养费缴纳过程中,未能按时足额缴费的研究生,学校将按西电研【2008】3号文件规定,取消发放其本学年获得的奖助金。未按时缴费将导致奖助金被取消而非暂停,即使事后补交学费也不可恢复,请各位同学务必按时缴纳培养费。
研究生工作部 计划财务处
201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