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与交流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贯把国际合作与交流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在经费保障、合作渠道和信息交流等方面为承担科学基金项目的科学家创造一个促进和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良好环境。为了做好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质量,现把有关国家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介绍如下:
一、非协议性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类别和特点
1、类别: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
•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2、特点:
一般非协议性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需要提前申报意向,至少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可提前一年提出申请意向,申请书并附有关附件(对方邀请信、来华确认信、邀请口头报告信函、合作研究的双方协议或意向书等)报相关学部。
二、有特殊协议的项目类别和特点
1、主要类别为基金委和以下组织建立的协议项目:
•日本学术振兴会
•韩国科学与工程基金会
•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
•英国皇家学会
•香港研究资助局
2、特点:
有特殊协议的项目除特别通知具体日期,时限不同,一年一次,入口为国际合作局各地区处。申请材料有具体要求,年底报送第二年的合作项目申请,并请附上详细的合作协议书、交流计划、中方出访邀请函、对方来华确认函等相关材料。需要经常关注基金委网站或科研处网站。
三、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是在研基金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结题后保留项目承担者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和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的申请资格一年。
2.应有利于基金项目的完成和人才培养;
3.对外不属于保密范围;
四、最新资助格局和资助特点:
1、在“十一五”期间,加大国家合作与交流的资助强度和力度;
2、加大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资助强度和规模,并且三月份集中受理和集中评议;
3、双边协议项目已经成为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交流的重要模式和资助重点;
4、重点资助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取消出国参加国际会议的项目;
5、实施国际化人才战略,加大对海外、港澳青年合作研究基金的资助规模;
6、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实行网上再线填报和审批。
五、提前提出申请或计划
为了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申报命中率,有意向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应尽可能提前提出申请或计划。有意向的请提前和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艳妮 ,邓军
联系电话:88202837,2416
科研处
2009年11月10日


